勞務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給一個人力仲介公司服務機構來完成。外包後,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去。勞務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義叫“承攬”,外包承攬是屬法律定義的一種經營形式,勞務外包是指企業將內的部分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發包給相關的機構,由其自行安排人員按照企業的要求外勞申請完成相應的外勞仲介業務或職能工作內容。發包方與承包方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結算。

  勞務外包不需要勞務派遣資質,只是根據不同的外包業務的要求,可能需要相關行業資質,比如建築外包需要建築資質,檢測可能需要檢測資質。

  勞務外包應按照其業務實質,具體分析其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勞務外包業務中,員工的工作量,與承包方的價值創造直接相關,與發包方的價值創造無直接掛鉤關系。簡單的說就是員工的工作量創造的是承包方的價值增值人力仲介,因此銷售額不差額扣除工資,這與一般勞務無異。當然,員工工資也屬於承包方的成本,但是目前政策下工資成本項目無法作為進項抵扣,這也與一般勞務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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